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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6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英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12   浏览次数:

200271日正式成立的国际刑事法院是国际社会建立的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关,它在打击国际犯罪和建立统一的国际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虽然中国还没有加入《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但是,中国政府一贯支持惩治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的犯罪,并始终关注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为了进一步促进对国际刑事法院的了解和研究,2012年和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和国际刑事法院在北京合作举办了两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中文)”,获得竞赛前三名的代表队赴荷兰海牙参加了决赛阶段的比赛。两次模拟法庭竞赛对于在中国普及国际刑法知识和提高大陆及澳门高校师生的法庭竞赛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组委会认识到,在国内获胜的三支队伍去荷兰海牙后仍然在他们之间用中文进行竞赛,相当于在国内的决赛。加之同声传译的质量难以保证,极大地降低了比赛的质量和精彩程度。同时,由于三支讲中文的参赛队不能和来至世界各国使用英语的代表队同场竞技,因此,无法与他们进行相互交流和学习,也无助于提高中国学生使用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语言进行法庭辩论的能力。鉴于以上情况,经中国政法大学和国际刑事法院协商,决定从2014年起把在中国大陆举办的“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的用语由原来的中文改为英文,在国内竞赛中出线的代表队赴荷兰海牙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代表队用英文进行最后阶段的比赛。 2014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英文)”之后,20153月,第二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英文)”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来自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外交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16支国内著名高校的代表队参加了竞赛,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刘大群法官、联合国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庭长、联合国柬埔寨特别法庭法官等担任了本次竞赛的法官。经过激烈角逐,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和对外经贸大学三支代表队获胜。他们代表中国的各个大学于20155月赴荷兰参加了在国际刑事法院举行的最后阶段的竞赛。他们与来自世界各国(包括英国、美国等英语国家)的其他50多支代表队同场竞技,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国际大赛中为中国争得了荣誉。

经与国际刑事法院协商,第三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英文)”中国国内选拔赛将于20163月下旬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即日起至20151115,组委会将接受国内各大学代表队的报名。本次国内选拔赛仍拟邀请16支大学代表队参加,获得前三名的代表队将代表中国大陆于20165月赴荷兰海牙参加在国际刑事法院举行的最后阶段的竞赛。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和国际刑事法院的协议,未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国内选拔赛的代表队不能取得参加在海牙举行的最后阶段比赛的资格。

本届竞赛由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各大学代表队报名参赛无需缴纳报名费,参赛期间的费用自理。竞赛组委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参赛队的要求协助联系竞赛期间的住宿,并协助处理出国参赛的有关问题。

请有意参加国内选拔赛的各大学代表队于2015111524时之前将报名表电邮至icctc2016@163.com。组委会将对报名参赛队进行确认,并推定提交报名表即表示同意接受“承诺书”中的内容。各参赛队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需提交“承诺书”和对“考察试题”的论述。(见附件)

今后,有关本届竞赛的通知、材料及有关事项,组委会将适时在网站进行公布,请各报名参赛队随时关注。

 

组委会秘书:刘妍  吕优珍 

电话:58902951   18810653927   18810351202

 

20151012

 

 

 

 

 

附件一:参赛报名表

 

2016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审判竞赛(英文)

报名表

学校名称

通讯地址

带队教师姓名

性别

电子邮箱

手机号

队员姓名

性别

电子邮箱

学历

年龄 

手机号

队员姓名

性别

电子邮箱

学历

年龄 

手机号

队员姓名

性别

电子邮箱

学历

年龄   

手机号

队员姓名

性别

电子邮箱

学历 

年龄

 手机号

注:报名后,参赛队员可做一定的调整,但须及时通知竞赛组委会。


附件二:承诺书

本队承诺,若取得赴荷兰海牙参赛的资格,将保证按时出国参加比赛。若因特殊原因决定放弃出国参赛资格,本队将于国内选拔赛结果公布后7日内通知组委会。若组委会按照比赛成绩顺序安排本队取代前三名之一出国参加最后阶段的比赛,本队将于收到通知后尽快且不迟于7日内通知组委会是否接受参加决赛的安排。

本队愿意承担未遵守上述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大学或法学院盖章)


附件三:考察试题

请根据肯尼亚总统乌胡鲁·肯雅塔反人类罪一案,试论国际刑事法院在管辖权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本考察试题的论述将在报名参赛队队超过16-18支的情况下,作为组委会进行选拔的依据。不提交对本试题的论述者,视同未报名。)